十八岁后进入大学,一般不能再要抚养费用,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儿童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而无法独立生活,是指高中生及高中生仍在上学,或失去或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等非由于主观原因而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在下列情况下,父母有权向其索取抚养费:(1)子女仍在读高中及以下学历。(2)子女不是由于主观原因(丧失或不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等等),不能维持正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