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承租费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上一款所列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就本协议或判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
因此,离婚后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诉诸法庭。综上所述,离婚时涉及子女抚养等事宜,需经双方理性商议,普通抚养费标准要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还要考虑到当事人的收入总额,如一方拒绝支付该费用,则养育子女的一方可诉诸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