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则可采取诉讼离婚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请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离婚一方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先对其进行调解;
2.法院判决法院经调解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不存在和解的可能性,可由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当事人离婚。情感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发生以下任何一种,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的人与其他人住在一起。例如已婚男人和别的女人住在一起,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
(二)犯下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由于女方残疾,而男方遗弃女方等;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常发生;
(四)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要证明是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因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法院才会准予离婚;
(五)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