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时一方不同意离婚,而且在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且起诉中对此有规定,法院将共同作出判决。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配偶一方提出离婚的申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配偶一方申请离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人;㈢进行赌博;在一些不良行为中,如吸毒等是经常发生的;(四)由于感情不和而在两年内被分开;如果一方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准予离婚。法院判决不能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调解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请求,除一方有重大过失外,还应征得军人同意。
第三百八十二条女方在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当事人提出离婚或经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在离异之后,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异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与义务。离异之后,两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如果孩子已经两岁了,父母双方不能达成一项抚养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依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岁,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第三百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承租费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上一款所列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就本协议或判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父亲或母亲不直接抚养孩子,有权探访孩子,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孩子。执行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暂停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利益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对夫或妻所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加以保护。综上所述,离婚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但是如果双方的抚养权问题都不能达成一致,那也是可以一起起诉的,但前提是必须确定有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所以对自己的胜诉权才会大一些,如果对案件判决不服,那么也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