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改变抚养权程序1.民事诉讼。(1名被告2名,必须由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的目录和副本。(2名1名被告)
3.原告身份证副本1份,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法律规定(指定)代理人提出诉讼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和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未提供身份证的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进行诉讼时,还需提交一份授权明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供核查。
5.如果委托律师进行诉讼,还须另外提交授权书和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证明.副本和律师证明书副本。
6.提供被告人的基本资料。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
3.依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参加诉讼。
4.如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决,应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或收到裁决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并提交上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