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双方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是双方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双方可签署书面协议书,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进行约定。双方可以同意轮流抚养子女,以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然而,如果当事各方不能在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则只有将其诉诸法庭。
诉诸程序解决男、女双方对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入手,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因素,在司法实务中,法院往往结合下列情况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随母亲一起生活,在哺乳期由母亲一方获得抚养权,并根据随母乳喂养的母亲养育。对不满2岁的非婚生子女,由于子女可能还在哺乳期,或更需要母亲照顾,所以对未满两岁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通常属于母亲。然而,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法院还可判决子女随父亲一方生活:
(1)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且不适合儿童同住的;
(2)在父母要求孩子与其一起生活时,有不符合抚养条件的义务。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与母亲共同生活;
(4)父母双方同意不满两岁的孩子随父亲生活,且不会对子女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两岁以上的孩子,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优先照顾较好的一方。对两岁以上的非婚生子女,如果男女都要求获得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最大利益原则,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1)进行了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随生活时间延长,生活环境的改变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但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著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长期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处。
3.如果父母父母养育孩子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同住,但是孩子们多年来独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一起生活,而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需要并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在与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时,可以优先考虑孩子的生活条件。
4.非婚生子女应考虑到10岁(《民法典》生效后已改为8岁以上)。如一名男子.女性对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其父亲或随其母亲生活而争吵,法院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证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征求子女的真实意见,因此,孩子们的意见将决定哪一方获得子女抚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