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由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准确定抚养费数额。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支付,有条件者可以一次性支付。第9条对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儿童抚育费。第10条父母可以同意孩子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一方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用。
但是经核实,抚养方对抚养者的抚养费显然无法保证抚养费,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批准。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又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12条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况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1)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用:(1)但是他的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2)还在上学;(3)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决定抚养费用时,要考虑子女的年龄.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是否生病等等。为避免争议,未成年父亲的父母在协商确定赡养费付款的数额时,双方同意订立协议,但付款后,一般都将协商的内容拟订为协议,此协议经双方自愿签字后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