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主张男女之间的平等,子女可以按父姓或母姓。孩子随父姓或随母姓由夫妇商议,孩子有表达能力时,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另外,在我们国家,子女有随父姓的传统,子女也可以随母姓。父亲、母亲擅自改姓给继母或继父姓,引起争议的,应当责令恢复原来的姓氏。
一般而言,没有特殊原因,离婚后双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与此同时,不能把孩子的姓改成继父母的姓,也就是父母一方擅自改用继父姓或继母姓时,法院“责令恢复原姓”。在实践中,也出现因另一人改姓而拒付抚养费的情况。我们的法律明文规定,离婚后,父母不能因为子女改姓而拒绝支付抚养费。所以,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名的,不得作为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产子女享有与婚产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因此,两方违法同住所生育的子女享有与婚产子女同等的权利。如果违法同住的男女两方都无违背当地计划生育政策,小孩母亲携带小孩的出世证明,和己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就能够解决小孩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