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吸毒者,处十天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对于吸毒者,必须实行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应当在戒毒者进入所之前交给自己。并且,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三天内,将其家庭通知戒毒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从进入医院之日起,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强制戒毒期。对于强制戒毒期满尚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延长强制戒毒,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4.如果仅仅是自己使用毒品并不构成刑事罪行,但允许他人使用毒品则应负刑事责任。强制性戒毒是有法律依据的,瘾君子们很难靠自己的意志力戒除毒瘾,强制戒毒也是为了让当事人戒除毒瘾,而且强制戒毒的时间一般是3~6个月,但强制戒毒的时间一般是3~6个月,但强制隔离期满后毒瘾还没有戒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