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犯罪事实的证据。依据相关条款,有证据表明,有犯罪事实意味着同时存在以下情况:(1)已有犯罪事实的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犯罪事实,即一项犯罪行为的事实,或者数项犯罪行为之一。对于犯下多个犯罪行为或共同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在数罪中有一项罪行的证据;在多次犯罪中有一项罪行的证据;在共同犯罪中有一项罪行。(2)有证据表明犯罪事实已由嫌疑犯实施。(3)证实嫌疑犯所犯罪行的证据已得到证实。只有在证据得到证实的情况下,只有在证据得到证实的情况下,才能确认逮捕与定罪相区别的逮捕标准,才能证明嫌疑人犯下罪行的所有证据。
2.可处以较高刑期。
3.采用保释、监视居住等方法,还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的发生,而且必须逮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没有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其侦查期限没有任何限制,而在已采取羁押措施的案件中,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都有时间限制,超过法定时限后,可以解除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