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重病的罪犯需要保外就医。对适用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如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对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严重违反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以一岁左右的婴儿为准。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监执行不会危及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