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投诉、投诉等服务。嫌疑犯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由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情。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情和需要可以派人到场。牵涉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