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为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一权利,侦查员询问时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拘禁是一种强制性措施,因此一旦被拘留,就能尽快向律师求助。
2.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主义罪.特别严重的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所以,究竟哪一个案例属于国家机密?牵涉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案件性质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即案件本身的客观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相关内容。一是以盗窃、刺探、收买、非法取得国家秘密为目的的犯罪嫌疑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保密法律,
另一种情况是,泄露国家机密,或者是涉及国家机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涉嫌间谍罪而被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因为这种犯罪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案件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因此,这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实务上也应该注意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一律不允许聘请律师,而应由侦查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