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不一定是要受到刑事责任的判决,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免除刑事处罚的理由。有些情况需要说明:一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其进行讯问,认为不能予以拘留的,应当立即予以释放;二是检察院不批准的,三是在刑事拘留后,经侦查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应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