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备犯罪,犯下罪行或犯下罪行后立即被发现;
(二)被受害人或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为犯罪的;
(三)在其周围或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试图自杀、逃走或在逃亡之后;
(五)可能存在破坏、伪造证据或串供的;
(六)不具真名、住址、身份不明者;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较大的。若不是由于案情及其特殊情况,接下来的刑事拘留措施通常是提请逮捕,总而言之,从重处罚到获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时间通常不会超过37天,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公安机关被刑拘的时间只有30天,其余7天由检察院审查批捕。扩展阅读:如何计算刑事拘留期限?刑期上限有多长时间会被刑事拘留肯定会判刑?刑事拘留会不会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