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逮捕就有罪。对其定罪有法院的判定,即没有法院裁决的机关不能判定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手段,因此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提出委托律师协助内助、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拘捕有三个条件:
1.存在犯罪事实的证据。那是逮捕的前提和基础条件。因此,经过初步侦查,只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并且实施了犯罪,那么,在逮捕后,只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并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下了罪行,就可以对他执行逮捕。
2.可处以超过监禁的处罚。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下的罪行,依照刑法的规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采用强制措施,例如保释,监视居住,并不足以防止他们出现社会危险。我们所说的“社会危害性”是指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逃跑.自杀.供.毁灭证物等妨碍诉讼活动进行的情况,以及可能实施报复行为,继续实施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