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限不同。拘役期限比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犯罪较轻的罪犯;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犯罪严重、犯罪严重的罪犯。
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满释放或者赦免后5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3.执行场所不同。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革场所执行。
4.待遇不同。被判拘役的罪犯一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