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属于受刑罚处罚,会留案底。控制.监禁.监禁.终身监禁.死刑均为监禁,而罚金.剥夺复制权等属于非监禁刑,是刑罚的两大类。监禁是指刑期相对较短,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即短期剥夺罪犯自由、就近劳动的处罚方法;6个月至15年以下为监禁。监禁四个月与监禁六个月性质相同,只是刑期长短不同,导致叫法不一。
1.拘留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留的处罚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在中国,拘役是对罪犯的监禁.强制劳教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羁押适用于犯罪程度较轻但需要短期改造的罪犯。
3.拘留是剥夺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因此和监管有明显的区别。因为监禁是一种惩罚手段,因此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法律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基础.适用程序.适用时间上有明确的区别。
4.羁押是公安机关近距离执行的处罚方法。羁押由公安机关在附近拘留所.拘留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羁押期间,每个月可以回家一天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酌情给予报酬。
《刑法》第33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