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吗?没有监护能力的一方拒不支付法院对扶养费的判决或调解书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对方财产等措施,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扣留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人向银行、信用社等单位存款情况进行调查、检查、跟踪的活动。法院对申请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提取、转让。
法院在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利用上述名义隐瞒资金以逃避履行义务,可以冻结。冻结执行人保证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如需继续冻结,应于冻结期满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冻结手续。转帐可以冻结方式进行,或直接转帐而不冻结。法理基础:《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扶养子女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8岁。16岁以上、18岁以下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家长,可停止支付管理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