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离异时,离异子女抚养费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般来说,综合考虑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子女的实际需求,二是养育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支付能力(收入和财产状况)。对离异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按照上述三项原则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法院裁定。裁定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判定,对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具体金额原则上掌握在每月800~2000元之间。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孩子,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2)涉及高收入。如果按以上比例计算高于以上范围的,可以突破以上范围,如无特殊情况,月度平均不超过3000元。

(3)针对低收入。如果按以上比例计算,低于上述范围的,如果有较多其他财产,不能以上述比例来确定其数额,为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足或无财产者,结合抚养者的抚养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数额,保证孩子的最低生活标准。

(4)不涉及收入。可以用他们的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进行折价。如果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当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就免除他们的义务,应该保证孩子的最低生活标准。

(5)对于孩子有严重疾病.如出国读书(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的判决。有关法条链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9.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折抵。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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