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内抚养权进行公证,一般公证处不予受理,如受理,则此协议有效。若公证机关不接受,则婚姻中有关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无效。

原因:1.只有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的确定应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2.此种协定不适用于合同法的调整,因为它涉及婚姻家庭关系而非财产。婚姻家庭法中的一种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两种司法解释,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这一点并不清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子女抚养权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不过,离婚只涉及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如果不离婚,这个协议就没有意义。当离婚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当庭提出异议,法院不会根据协议作出裁决,而只有协议被视为证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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