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于扶养人不履行合同而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被解除。扶养人“无故不履行”合同,是指扶养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又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导致合同目的难以实现的根本违约(《合同法》第94条)。另外,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非可归责于扶养人的原因而无法达到合同目的,此时扶养人对不履行合同存在免责事由,遗赠扶养协议也可被解除,而扶养人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由于遗赠人违约而解除合同。"遗赠人无故不履行(遗赠义务)"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一是遗赠人在其生前并未实际履行遗赠义务;虽然它不能构成实际违约,但它并不能排除预计会发生违约,特别是在被扶养人生前对财产进行任意处分,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如果被扶养人期望违约,扶养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第二,根据目的扩展解释,这里的遗赠人也应包括遗赠人的继承人、执行人和管理人员。

遗产扶养协议是对遗赠人的继承,如果其违反了该协议,那么它也可能会导致合同终止。它不是违约责任形式,但它可以成为违约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三种,在实践中最重要的是法定解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集中阐述了扶养协议法定解除制度:“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造成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赡养费,其支付的抚养费一般不予赔偿,造成协议解除,赡养人或集体组织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应当偿还。”

“国家抚养费协议”是遗产继承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有许多人,在签定协议后就会反悔,因此,想要解除这份协议,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或者是当初签订合同时确实有违规事由,同时也可以进行解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1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