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赠与A:XX因年老,患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疾病,身体虚弱。其中一个人在边防军某部当连长,已经在边陲安家了。我家无人照看,长期以来依赖于我的侄子XX照顾。根据双方的邀请,愿意签署遗赠扶养协议,并请村长向XX、村调解委员会主任XX作证,请XX县法律顾问处律师代书,双方承诺履行如下协议:
1.XX希望自己有三间房子,猪圈一个,建筑面积117平方米,及屋内所有家具.杂乱(计有大床一张.两张小床,每一张大小方桌.大柜子一张.木凳子六个.挑水桶.粪桶二挑.小农具若干件)赠送XX。XX死后,XX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2.XX保证继续细心照料XX人,让老人安度晚年。在XX死前,提供其衣食住行、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并保证康XX的生活标准在全村平均水平之上。XX对其饮食、饮食等的一切照料。XX死后由XX负责送葬。
3.本协议签署后立即生效。此协定一式三份,XX.XX各执一份,村长XX保存一份。立志扶养协议:XX(签字盖章)XX(签字盖章)证明人:XX(签字)XX(签字)XX(签字)XX(签字)XX(签名)XX(签名)。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