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个部分,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根据相关法令规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40.50年或70年,到期后可以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取得土地使用权。
2.准许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可由房主联合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时,其价格应比同类土地出让金低,接近成本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就重新申请而言,期限不应超过30年。地权人可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前提出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费用主要由当地土地出让标准规定决定。每一区的土地出让金数额都有差别,因此申请人必须到当地土地管理局办理。行咨询或在办理延期手续时直接缴清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