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使用证的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批准,此类房屋不能上市交易,私下签订的交易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使用权房屋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制度下的产物,通常被称为公共住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但是,该使用权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独立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共住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扣除应缴税款后收入归使用权人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