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刺探、入侵、泄露、披露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和平,是他人不想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法律、法律、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