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属于赔偿范围之一,双方按50%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自己的强制保险赔偿对方。如果强制保险赔偿不足,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行承担50%。如果双方都有保险,他们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的50%由另一方赔偿,另一方的50%由另一方承担。如果有保险,保险公司将赔偿。机动车一方应先用强制保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应承担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