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婚前拥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收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合法收入。还包括婚前购买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国生产补贴,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服、日用品和职业用品。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婚后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5.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双方承认的合法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为个人财产。
如果你不能向法院证明对方有重婚、家庭暴力和其他行为,人民法院不能仅仅依靠原告的话来判断对方的财产。但是,如果原告想让对方在法律层面上离开家,法院将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