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起诉,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所。
(四)起诉法院名称、起诉年、月、日、起诉人签者盖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