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在婚姻登记前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证据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合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向居住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书应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以在律师指导下填写);相关的产权证明(例如,对个人财产进行所有权);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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