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应当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以列举和概括的形式规定。法律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两种做法: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一方的独特财产属于本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