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以及为机器设备搬迁造成的损失等;
2.停产造成的损失,依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实际的经营损失,也可能是预计的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费用和在搬迁期间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维修费用,以及拆解材料.包装和运输.解雇雇员补偿费等;
4.根据拆迁政策而产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