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犯罪事实的证据。依据相关条款,有证据表明,有犯罪事实意味着同时存在以下情况:(1)已有犯罪事实的证据。(2)有证据表明犯罪事实已由嫌疑犯实施。(3)证实嫌疑犯所犯罪行的证据已得到证实。只有在证据得到证实的情况下,只有在证据得到证实的情况下,才能确认逮捕与定罪相区别的逮捕标准,才能证明嫌疑人犯下罪行的所有证据。
2.可处以较高刑期。它涉及到罪行的严重性。根据现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不是处以管制为目的.单独实施一些轻罪,如附加刑,或可免除处罚,以满足逮捕条件。
3.采用保释、监视居住等方法,还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的发生,而且必须逮捕。事实上,在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之后,开庭的时间也是由人民法院来确定的,因此,对于故意伤害案的逮捕之后开庭时间在这里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按照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原因,不排除撤销的可能。扩展阅读:刑事拘留后转捕将被判刑吗?调查和逮捕之间需要多长时间?准许逮捕的案件应由谁决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一条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批准逮捕:(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