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者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保护,因此在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尤为详尽。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照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岁的人犯下罪行,应负刑事责任。
1.在我国,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如造成其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等,一般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2.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只须负刑事责任:蓄意杀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行。
3.对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刑事处罚,并处罚金。
4.如果不满十六岁不受刑事惩罚,则命令其父母或监护人对其进行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进行教养。还有一句话,有些父母更担心未成年人的前科会影响孩子的将来尤其是找工作,我国法律中有一项非常人性化的规定,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如果被判五年徒刑,应当将有关的犯罪记录封存起来。
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不能将其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除非司法部门为了处理案件的需要或者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查。在法律上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犯罪记录的真实性予以保密。对传唤未成年人的程序并无特别规定,而只提及了整个传唤和询问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公安机关才能依法行使传唤权。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进行引诱,而监护人在场也不能随意干扰公安机关正常询问。延长阅读:强制传唤的条件是什么?在哪种情况下,传唤当事人需办理何种手续?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