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时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是协商和诉讼,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入手,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女方将在抚养权上有很大优势:(1)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都与母亲一起生活。若子女年龄在两岁以下,双方均争取子女抚养权,且达不成协议,除妻子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外,不适合与其子女共处,普通法庭会把抚养权判给女方;㈡十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时,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所以,子女若已满十岁或以上,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就必须要有子女认同,让子女更愿意与母亲生活。(三)对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儿童,在以下情况下,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以优先考虑:1.女方进行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延长,居住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子女,(四)男性和女性都有另一个孩子的抚养条件,例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状况差别不大,但前提是,假如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婚外情等,子女更有可能判给女方。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鉴于孩子们的不良习惯对他们的成长有不良影响,法庭通常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六)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面的条件都一样,如果女方的思想素质好一些,照顾子女的时间多了,子女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加。父亲和母亲养育孩子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同住在一起,但是孩子在外祖父母身边生活很多年,而且外祖父母需要并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优先考虑孩子在父母或母亲的陪伴下生活的情况。(八)在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应由与哺乳的母亲共同抚养。
人生中有许多事情并不是一个人努力追求结局就像所期望的那么完美,对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但在女方争取抚养权的同时,也有可能是男方所认为的,抚养权究竟该由谁判决,这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