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未满18周岁的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儿童,有权向父母支付抚养费。「无法独立生活的孩子」,是指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或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般来说,父母养育孩子的责任一直到孩子十八岁为止。那就是,成年子女对上大学的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是,这对中国的大学生来说,尽管已经成年,但是心理还不成熟,是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但是必须接受现实,学会独立。一定要社会创造条件,设立助学贷款、奖学金、给学生勤工俭学等。然而,问题可能只存在于一些离婚的家庭,希望大部分的家长都会像以前一样为他们的孩子上大学。

尽管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在上大学前必须由父母来抚养,但对任何人来说,只要自己有经济能力,是要负担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但是,如果父母在自己年满18岁后不愿再支付抚养费,司法机构甚至可以在此时向当地法庭提出起诉要求,司法机关也不会受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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