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婚前出资购买房子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可扣除该部分,剩余价值可以分割。结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视为赠与双方,全部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