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在偿还了全部贷款后就提出离婚诉讼,这种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财产。但是在当前房价飞涨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付购房款的实力,多数是通过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住房。
商业性抵押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款,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贷款后从银行手中取得产权证等步骤。实际上,大部分案件都是在支付首期款后,还没有完全还清贷款后的环节。由于房主还应该偿还银行的贷款,在还贷前,虽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房主并不真正拥有房产证,房主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这就是说,房产还有抵押权。
分拆抵押财产存在先付,已还清贷款,还未还清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部分。事实上,一所房子的合同价值是已付清房款和剩余贷款的本息之和。对分拆抵押房产而言,由于仍有继续偿还银行贷款的问题,因而无法简单地分割房屋合同价值。
一所房子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增值之和)减去银行未偿还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方为双方分配。获得财产后,其中一人获得了财产,并继续向银行偿付贷款本金,同时将房子价值的一半付给对方。如一所房子的实际价值低于首次付款且已还清贷款总额,但仍需偿还全部贷款(实际上很少发生),应由其中一方取得财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的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