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妇女在未分家析产的情况下与其他家庭成员住在一起,婚姻中已经存在的家庭共有财产或者财产,或者是一方一方的财产在婚姻中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房产属于一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