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如下:(1),关于(1)(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当事人一方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离婚财产公证的协议(离婚时);
(3)、已生效的法院判决(离婚诉讼时)和副本;
(4),判决中明确规定财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书和复印件;
(6)财产证;
(7)、身份证和复印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