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协议要写清楚双方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的养育教育.对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对财产、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