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同意将一方财产赠与另一方,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此时此刻,若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即使是结婚多年,只要房产尚未过户,赠与一方也可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赠与一方,不分割。

相关法条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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