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可以转让财产,只需过户一方私有财产,尤其是过户婚内房产时,配偶双方必须携带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核查表等资料到房管处办理。配偶转让属于共有财产变更,无需纳税。要求的特定信息如下:
1.如属住房,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证明,写明由于供热原因,产权人可以更改配偶姓名;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则需填写变更申请书,说明理由。结婚证书(核对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房屋产权证。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产权证附图,登记表格复印件。夫妇双方变更手续只需缴纳房产证的印花税5元,无需缴纳任何税款。
4.如取得房产证,则在结婚登记前以赠与方式转让。所需手续为取得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处、房屋产权证、契税(可能需要先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能由房地产局在办手续时收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