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后可以再次提出分割财产的申诉,可向法院起诉。按照我国民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一方因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处理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离婚时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其进行分割。但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离婚时夫妻财产未分割是由于当时某种客观存在的原因,比如:股票没有拍卖.获得的报酬没有实现等的影响,那么离婚后仍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法庭在查明事实后将给予分割和支持。

2.如果离婚时,一方通过隐匿.转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而另一方则不仅可以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还要视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受到相应的惩罚。应当指出,对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也有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应从发现该情况的第二天起,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超过了时效,即使起诉,也是不能胜诉的。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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