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确界定哪些财产纠纷可以作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处理之后,需要确立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以此指导具体的案件审理。
(一)实质公正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司法实践中应用较多的一项原则。具体地说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整个婚姻生活中,女方经常处于弱势一方,所以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需要充分保障女方权益。第二,对有过错的一方,应以过失的程度作为参考,确定其应负的责任,这种责任的认定仍应遵循公平的原则,即应考虑过失的原因、主观的心理状态和造成损害等因素。
(二)合法与公序良俗相平衡原则的正当性原则是不待言的,对这类案件的审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但由于婚姻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民族性和习惯性,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审判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应将合法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相结合,寻求两者之间的最佳平衡。例如,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可能会根据当地的习俗而被认定为一方单独拥有的财产,但这一财产在法律上又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就需要结合法律和公序良俗来审理。
(三)审判和调停相结合原则具体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审判虽然不可避免,但调解的作用也不能忽略。并且,在诉讼原因上,大量存在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引发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因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本身是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愿自由达成的共识,
因此,在审理期间,而调停则尤为必要,而且往往能取得好的效果。但一旦调解不能达到规定的目的,或当事双方坚持不调解,要求以判决结案,则应尽快做出判决。总而言之,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审判和调解的结合贯穿了整个案件的审判过程。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根据男女双方男女平等的原则来分割的,如果离婚财产不能通过协议分割,那么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财产,严重者还应该聘请律师,对于败诉方也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