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离婚案件时,原告起诉前,对方转让财产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判决前决定执行财产保全的,将立即执行。这是一个紧急状态。
二、是原告方,在采取财产保全的紧急措施后,应于15日内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否则法院将撤销财产保全。
三、是提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应当提供财产担保。不然法庭就有可能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四、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否则请求财产保全一方在采取财产保全过程中对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是民法司法解释规定,当离婚时,一方转让、隐匿、出卖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妄图在分割财产过程中获取利益的,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可以不分或少分。
六、若离婚,或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曾转移财产,在收集到证据后,可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再次起诉,要求从新分割。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促使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