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结婚后房子加上对方姓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住房属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夫妻二人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地产中增加配偶姓名,属于赠与行为,且没有证据证明违背其真实意思,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未记入房产证中份额之比例,夫妻也无约定时,认定为共同共有,各占一半份额。如果结婚后在房地产证明书上加上另一方姓名,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则法院认定为赠与,这种行为已经完成,赠与结果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显现出来,对外产生公示效力,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