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财产争端中的“财产”并不局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财产”,这不仅指离婚协议中没有处理的财产,甚至包括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处理过的财产,嗣后出现争议的,也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
2.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包括主动财产也包括在消极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这一类财产包括积极和消极财产。有价证券包括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等,而消极的有价证券则以债务为主。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同无效的纠纷,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并且对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同情形下产生的时效也会有所不同,这种做法更有利于获得法院的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