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协议,对国有或集体土地所拥有的占有.使用.所得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大年限为:
(1)70年的居住地;
(2)50年的工业土地;
(3)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健康.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业用地40年;
(5)50年的储存土地;
6)综合或其它用地50年。
2.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根据建筑物的类型而异,一般民用住宅的权属年限是70年,商用房的产权年限是40年。
3.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文规定,房地产买卖是指在占用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同时转让。可以说,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产权人对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土地法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期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的产权就会到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用户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
城镇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满后,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到期前1年提出续期申请,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该条款指出,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要求继续使用土地,则仍可使用,但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投资者购买的商铺的所有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受时间限制的只是商铺占用土地的期限。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提出申请,缴纳土地出让金,买下的商铺的所有权就会一直存在。先要弄清楚,土地使用年限和房屋产权年限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我们今天谈的商业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和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没有什么关系。第二,我国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