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
①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
②非人身关系财产如劳动创造的产品、工资、产权收益等。
(2)按财产取得方式划分,可分为:
①原始取得如生产创造的财富、劳动所得、孳息。
②继受取得的财产如买卖所得、博彩所得、受赠财产、继承财产。
(3)按财产取得时间划分,可分为:
①同居前取得的财产
②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同居后取得的财产又分为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